发展的本质是选择 | 2023年01月10日 阅读模式

发展的本质是选择

发展是事物本身的成长过程,任何事物由自然规律所生,诞生后的事物又寄生在自然环境之中,环境提供事物以生存要素供其生存和成长,而事物成长的快、慢、强、弱以及是否改变其事物的本质都是由事物本身所吸收的外界要素所决定的,因此,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吸收的要素决定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结果。

发展也是自然选择的过程,同一块土地上的2颗作物种子,经过一年的发展,享受着同样的阳光和雨水条件。可是到了秋天,它们所结下的果实并不相同,影响发展结果的是它们在成长过程中,对外界的选择并不相同,所以即便是同样环境下出生的双胞胎,在出生后的成长过程中,它们也会有出现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就来自于他们机体的自我选择。

简单来看,发展的结果就是选择的结果,那么什么决定选择,对于自然选择而言应是来自上天的编码,比如已经被自然写好了的基因编码等,这些编码决定了事物发展变化的程序,另外就是人类使用智慧利用自然规律架构一个系统,并且不断地引进外部要素利用自然力量作用于此系统,从而不断地促进系统的发展变换;

企业作为一种人造的事物,它的诞生和发展都是选择的结果,比如选择在哪里设厂、雇佣什么人经营生产、使用什么设备、如何销售等等,正是这些每天都在进行的大大小小的不同选择给企业带来了不同的结果。

选择是判断后的行动,而判断需要标准,判断的标准每个人都不同,标准的建立来自于教育实践提供给人们的认知,标准除了自然法则标准外还有人文标准,当人文标准与自然标准一致时,人类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相反就是错误的选择,在错误的选择之下,我们架构的事物不会被立起,我们要做的事情也不会有发展,因为发展是自然力量由内到外的自然膨胀与伸展的过程,选择决定了发展;

认知是选择的前提,做企业要尽量了解企业架构、了解人类行为、了解商业本质、了解市场机理等各方面的内涵,选择每个可能的要素架构其系统,系统会以其自然赋予的力量运行,任何给系统施加的如果是人为干预而不是要素供给,都会使系统失去平衡而坍塌;

选择决定发展,发展的本质是选择!


外贸经营管理领域重大改革!商务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023-01-0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1月3日,据商务部消息,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根据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介绍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有关情况时表示,这是外贸经营管理领域重大改革举措,是中国政府坚定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制度创新。

各地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据商务部消息,自2022年12月30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于申请进出口环节许可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配额、国营贸易资格等相关证件和资格的市场主体,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材料。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强调,这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外贸增长潜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对外贸易法第九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审批到备案,再到现在取消备案,是我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是制度型开放的体现。”

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是在2004年确立的,在此之前是需要审批的。“取消备案登记,意味着我国在贸易领域的简政放权有了进一步重大推进,也符合目前中国正通过制度型对外开放,寻求‘双循环’战略的实施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商务部正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相关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外贸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外贸政策措施,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持续推进贸易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适用对外贸易法第九条的规定,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调整在三年内试行。

授权决定同时提出: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国务院应当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意见;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在试点期满后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据此提出,上述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得以精简,便利度显著提升,受到市场主体广泛认可;有关政府部门着重加强监管,在管理上未发现风险隐患。改革举措经实践证明可行,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条件。因此,建议修改对外贸易法。

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取消备案登记对刚进入外贸领域,或者想同时开展内贸和外贸业务的中小企业而言意义较大。“该政策的实施也是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体现,有助于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

张建平则表示,这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后续关键要做好政策的落地和衔接工作。